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2号,经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000415801475F,举办单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法定代表人:张宏峰,开办资金为人民币435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收入,宗旨:开展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促进科技发展;科技发展趋势、政策、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前瞻性调查、研究;科技战略人才发展状况政策研究;科技发展研究资源合作研究网络与平台建设;科技计划管理培训;科技管理人员培训。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下设综合办公室、第一研究室、第二研究室、第三研究室、第四研究室、后勤保障中心六个科室。
二、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编报类型为单户。
第二部分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2022年收入总计545万元,支出总计54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60.5万元,减少 9.91%。主要原因:减少了50.5万元的项目资金;支出减少60.5万元,减少 9.91%。主要原因:减少了50.5万元的项目资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2022年收入合计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4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2022年支出合计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49万元,占82.39%;项目支出96万元,占17.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85.5万元,减少14.53%,主要原因:减少了50.5万元的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 (减少)0万元, 增长 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49万元,占89.26%;项目支出54万元,占10.7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5.9万元,占92.63%;公用经费支出33.1万元,占7.3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 “三公”经费预算为 0万元。2022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 (减少)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 (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 (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 等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
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33.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
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
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
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我部门2022年度无重点项目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