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三次党纪学习教育研讨

7月30日,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三次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黄永峰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集体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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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相关内容,2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全体党员既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也要保持良好的生活状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会议强调,严肃党的纪律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责任和义务,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时刻保持对党纪的敬畏之心,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中心转作风、树形象、出实绩。一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党员干部从脚踏实地做起,从示范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凝聚团结干事的力量,提升攻坚克难的能力。二是要严格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格。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是与非、苦与乐等关系。三是要知敬畏存戒惧,做到行稳致远。坚持严管厚爱,奖惩分明,既要对主动担当作为的干部职工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也要对泄气松劲、敷衍马虎的干部职工及时劝告、及时提醒,对一贯不担当不作为甚至违反廉洁纪律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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